大型活動企劃公司|燈光音響出租|活動設備出租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6月 26, 2018 桃園活動企劃公司|桃園整合行銷|行銷企劃公司|桃園活動規劃公司|活動工程|大型活動企劃公司|燈光音響出租|活動設備出租一群在各自活動領域發展的創意人,決定將各自的一身本領及無限的創意,結合成一條龍,因此京采活動就在這樣的推波助瀾下誕生了。在活動領域上,我們有著豐富的執行背景,累積超過千場以上實戰經驗,為活動的大小細節做最嚴格且即時做正確的危機處理!溝通,成就您的夢想,更是京采精神標語,透過溝通為您完成,您心目中獨特且創意活動規劃與執行。京采不斷創新及業界動態,在為您的活動品質把關之外,又具有獨特性。京采活動在活動企劃.視覺設計.硬體規劃.表演節目及人力資源等活動大小細節皆有專業分工,京采一條龍服務,讓您把活動交給京采把時間留給家人,讓您放心。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
何謂「即期支票」?「遠期支票」? 7月 18, 2019 按票據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:「支票限於見票即付,有相反之記載者,其記載無效。支票在票載發票日期前,執票人不得為付款之提示。」,因支票限於見票即付,執票人並不得於發票日期向金融機構提示,為求保留支票付款之便利,又便於發票人籌措資金,金融實務遂衍生出「遠期支票」制度,所謂遠期支票,係指發票人開票時於支票上填載實際簽發日後某特定日作為發票日,執票人於所載發票日屆至時,方得向金融機構提示付款。 如發票人於票據記載實際發票日,另執票人得立即向金融機構提示付款,該支票則稱為「即期支票」或「即期票」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電話諮詢 免費法律LINE諮詢 免費法律線上諮詢 閱讀完整內容
抿石子工程施工要領 8月 08, 2018 洗石子外牆工程,抿石子外牆工程,洗石工程,斬石子,磨石子 一、一般規定 承包商應提送樣品經建築師認可,必要時依建築師之指示,於現場擇一施工面施作實樣,由建築師認可後,方得施工。完工後若與實樣不符,承商應無價敲除重做,不得推諉。 承商應根據建築師設計圖,依現場丈量之實際尺寸繪製現場足尺圖,經建築師認可後,方可施工。 施工大樣圖: (1)室外:按外牆面之割縫、勾縫、邊縫及不同色澤之設計施作原則繪製。 (2)室內:依室內空間實況設計分割縫、勾縫、邊縫及色澤。 二、材料 水泥及石粉、石子之品質應符合鋼筋混凝土工程有關之規定,其拌合例按圖註或本規範之規定,在建築師認可之拌合桶內拌合均勻並隨拌隨用,拌合超過一小時者不得使用。 料粒: 抹石子工程之粒料拌合比例及顏色,均須由建築師檢定,承包人先送各種材料樣品,另附粒料比例書送核。 (1)黑色洗石子之材料為普通水泥75%之黑大理石子及25%之寒水石。 (2)普通洗石子之材料為普通水泥及寒水石。 (3)次白色洗石子之材料為普通水泥及白石子。 (4)白色洗石子之材料為普通水泥及特白大理石子。 (5)特白洗石子之材料為白水泥及特白大理石子。 (6)宜蘭石洗石子之材料為圖說規定大小粒徑之宜蘭石子。 以上所有石子均須堅實,不含泥土及雜質,所有樣品均須經建築師認可。 四、施工 施工前,承包人應先做樣品,送業主及建築師核定並存工地,完工後之抹石子面應與核可之樣品一致,否則應敲除重做,承包人不得推諉。 底層:底層砂漿須以一份水泥三份篩過之清潔堅銳乾砂以適量之水混合。 面層:俟底層乾後,按圖示或建築師指示劃線,並以壓條分界,灑水潤溼,並塗刷純水泥漿一層,然後再依圖示種類及前規定材料,配合以一份水泥與1/2之石粉拌合(一包水泥拌合15kg石粉二包),再和等份石子拌合均勻施作面層。 面層做好後,俟水泥開始初凝時,即以海棉抹洗面層表面,使露出石子。本項工程須一次施作完成,使用水泥須同一廠牌,石子為同一批來源貨,以免顏色不均,若面積過大,一次不能完工時,須在事先請示建築師決定分隔位置,並以壓條分隔,俟其完全乾燥後,將壓條拆除,並以建築師指定之材料嵌縫。 抿石子完成後,整幅施工面應均勻清潔,不得混濁不清,並於乾燥後以防止污染之透明防水漆塗抹表面。 洗石子外牆工程,抿石子外牆工程,洗石工程,斬石子,磨石子 閱讀完整內容
契約可不可以反悔?從最高法院判決看「雇主濫用經濟優勢地位」之效力 1月 24, 2024 Image by Racool_studio on Freepik 實務上許多資方本想藉由合意終止契約來跟勞方達成好聚好散,但往往在洽商的舉措中參雜許多不恰當的言辭或手段。這些簽署程序完成後,依照一般民事契約的規範,勞資雙方均應受約定拘束。但總有勞方越想越不對勁的情事發生,這個時候勞方到底可否反悔?本所繼 第197期宇恒週報(https://bit.ly/3s5WDt6) 有先淺談合意終止之無效類型後,再次彙整最高法院相關實務見解,來看法院實務是如何判斷雇主濫用經濟優勢地位。 一、實務判決參考: (一)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705號民事判決:「按當事人雙方如就終止契約已達成合意時,均應受其拘束,不得事後藉詞反悔再事爭執。又解釋契約,固須探求當事人立約時之真意,不能拘泥於契約之文字,但契約文字業已表示當事人真意,無須別事探求者,即不得反捨契約文字而更為曲解(本院十七年上字第一一一八號判例參照)。」參照。 (二)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700號民事判決:「按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,勞工有該條項所列情形之一者,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。故雇主非有該項各款之事由,不得任意不經預告終止契約,此為民法第七十一條所稱之禁止規定,如有違反,自不生終止之效力(效力規定)。準此,雇主倘故意濫用其經濟上之優勢地位,藉「合意終止」之手段,使勞工未處於「締約完全自由」之情境,影響其決定及選擇之可能,而與勞工締結對勞工造成重大不利益之契約內容,導致勞工顯失公平,並損及誠信與正義者,即屬以間接之方法違反或以迂迴方式規避上開條項之禁止規定。於此情形,勞工自得比照直接違反禁止規定,主張該合意終止契約為無效,以落實勞基法依據憲法第十五條、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而制定之本旨(勞基法第一條參照)。」參照。 二、案例類型分享: (一)可以反悔,因為雇主被認定係濫用經濟上優勢地位(終止無效) 1、雇主無經濟性解雇事由卻執意解僱勞工(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2號民事判決) 「查張○○於105年6月15日下午2時許經通知進入公司會議室後,○○公司即提示終止通知書及終止合約書,要求於當日下班前簽署,否則將予解僱,張○○顯無法在短時間內詳細審閱終止通知書及終止合意書之內容,亦無從判斷○○公司所告知解僱事由是否合法,而未能取得充分資訊判斷簽署終止合意書之利弊得失;○○公司實無勞基法第1... 閱讀完整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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