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同婚法的種種議題,讓我想到曾經來安心委託案例
2019年5月17日,中華民國行政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,內容是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,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,也就是同性婚姻法,此法於同月24日開始實施,此舉也讓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。 這是一件非常可喜可賀的事,相愛的兩人,本就不應該受到性別、世俗道德觀的約束,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,共組家庭,是多麽的幸福快樂。 但是,婚姻真的能幸福快樂到最終嗎?在徵信業執業數十年的時間,婚變、外遇總是案件的最大宗,欺騙、出軌、甚至嚴重到家暴的案例比比皆是,當初的山盟海誓、忠貞不二,還剩下了什麼? 最近同婚法的種種議題,讓我想到曾經來安心委託案例: 我們的男性委託人哭著來請求安心同仁的協助,說他的太太要跟他分居,還把小孩也帶走,疑似外面有外遇對象,請我們調查,並協助挽回。 調查的結果,太太的確是外遇了,但是外遇的對象竟是太太工作上認識的好姐妹、好閨蜜。 委託人說,這位「好閨蜜」之前也會帶著她的女伴,與委託人一家外出遊玩,甚至來家裡作客也不少次,小孩子也很喜歡與這位阿姨一起玩。沒想到這位阿姨,竟然就是破壞他們家庭的元兇。 後來,委託人藉故要看小孩,到太太的租屋處,無意間發現太太的通訊軟體上,這位好閨蜜的暱稱,已經改為「寶貝」,甚至已經互稱老公老婆,甚至還私下設計一張喜帖,內容有如真的要辦婚宴一般。委託人氣憤不已,決定私藏錄音器在太太的租屋處,錄下太太與「閨蜜」魚水交歡的錄音,並利用此錄音與兩人的親密照做為證據,告上法院,訴請離婚。 很多人都會認為,這只是一件特殊的案例,但事實上,在同婚法尚未通過以前,安心徵信就已經接觸到好幾例婚姻的配偶與同性外遇,男男配、女女配都有,這樣的案例其實並非少數。 安心徵信在徵信業界數十載,「良心、用心、責任心」一直是本公司的宗旨,公開透明化的收費標準也是打破傳統徵信業者坐地起價的陋習。此外, 安心皆與全台各大律師事務所配合,在委託之前,皆會有免費的法律顧問做諮詢,委託期間也會跟客戶隨時回報進度,讓客戶安心、放心。 不只是台灣,安心的法律資源也遍佈中國大陸、東南亞、日本及美洲,在2019年,也到了瑞士與當地的律師合作,籌備成立歐洲分公司,與此同時,安心也獲得台灣百大企業的殊榮,並接受台灣雜誌業者的採訪報導。 慎選徵信社,安心有保證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...